1.书刊一律凭读者本人的借书证及校园卡借阅。
2.全日制学生最大借阅册数为8册,借期30天,过期未还书的须交纳逾期费每册0.05元/天。教职工最大借阅册数30册,借期为90天(其中教授最长借期180天);合同制职工、成教生和校外读者最大借阅册数3册,借期为30天。
3.读者所借书刊在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允许续借一次,续借手续可提前7天在图书馆OPAC查询主页自行办理或带书刊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,借期同第一次借书期限。
4.读者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,如有破、污、缺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作技术处理;归还时如发现新的破损等情况,则酌情按书刊原价的0.5-1倍赔偿。
5.请爱护所借书刊,请勿撕页、污损、勾画、书写、调换等。未办外借手续,切勿将书刊携出图书馆外,违者按本馆“借阅违规处理办法”处理。
6.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请勿由他人代借。